Esther是坦桑尼亚高等法院和除初级法院以外的所有下属法院的辩护律师。 她有七年的律师经验和两年的法律官员经验。 她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律实务研究生文凭。
她专门从事公司和商业、民事和刑事诉讼。 在过去的几年中,展示了在担保权益的创建和完善、动产登记、通过就银团贷款安排、外国贷款和外部借款登记、担保、旁注和银行文件合法化、并购、公平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向银行提供咨询的技能 竞争法仅举几例。
除诉讼外,Esther还为多家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公司合规问题实践中确立的公司秘书职责提供咨询,从而能够为企业客户完成尽职调查过程,在银行承诺发行信贷额度之前,她在BRELA为客户(包括银行的客户)进行了无数的公司档案审计。 她熟悉该国的大多数监管机构和注册机构。